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哈尔滨市生态环境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哈尔滨市标准化研究院、哈尔滨市生态环境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劲男、刘晓丽、史林、宋韶辉、刘菊英、姜滨、彭旭、孙剑英、刘志伟、朱晨岩、胡澍、宋东升、程译。
本文件规定了行政许可事项中关于防治污染设施拆除或者闲置许可办理的相关术语定义、办理要素、办理流程、法律救济等。 本文件适用于哈尔滨市行政区域内行政许可事项防治污染设施拆除或者闲置许可的办理。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