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表1中限定值、准入值为强制性的,表1中的先进值及其余各条款均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DB31/701- -2013《有色金属铸件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本标准与DB31/701-2013相比,除了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删除了GB/T 3484引用文件; -修改了术语和定义,增加3.6; -修改了表1中的限定值、准人值、先进值; -修改了“5计算原则、统计范围和计算方法”; -修改了节能管理和措施; -删除了附录B。 本标准由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提出,由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组织实施。 本标准由上海市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市铸造行业协会、上海市能效中心、华域皮尔博格有色零部件(上海)有限公司、上海中振有色金属铸造有限公司、上海合升机械有限公司、上海兴塘有色铸造厂。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叶苏张方掏.秦宏波、孙宇、薛恒荣、曹云。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DB31/ 701-2013.
本标准规定了铜合金、铝合金铸件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的技术要求、计算范围和计算方法、节能管理与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以砂型、金属型离心铸造工艺专业生产有色金属铸件企业铜合金、铝合金铸件单位产品能源消耗的计算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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