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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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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概览
适用范围
• 适用于绍兴市城市建成区、镇建成区、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及其他政府划定的城市化管理区域。
管理职责
• 责任主体: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政府指定的管理机构负责各自辖区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
• 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负责行政处罚及行政强制措施。
主要规定
1. 责任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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