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民政府: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秸秆禁烧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秸秆禁烧管理暂行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0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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