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有关规定和国家标准GB7258-199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根据天津市政府“关于加强我市机动车安全检测行业的管理工作”的指示精神,为统一规划天津市机动车安全检测站的建设,实现机动车安全检测工作的信息化、网络化管理,建立公正、公开的机动车安全检测管理机制,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规范天津市机动车安全检测站建设的技术标准。 本标准由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天津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起草编制。 本标准由天津市社会公共安全产品与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武长顺、邵元和、李永武、康文达、袁丁、秦敬哲、郭东线。
本标准规定了机动车安全检测站的基础建设、设备配置、控制系统及网络功能等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承担天津市机动车运行安全和排放环保检测任务的检测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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