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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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
发布日期 2021-10-22
实施日期 2021-10-22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福建省泉州市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为了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改善人居环境,统筹协调历史文化保护利用与城乡建设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务院《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和《福建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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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概览
1. 立法目的与范围
目的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传承传统文化,协调保护与城乡建设发展。
范围适用于泉州市历史文化名城的规划、保护、管理和利用,保护对象包括历史城区、文化遗产、文物、历史建筑、非物质文化遗产等。
2. 保护原则与责任
原则科学规划、严格保护、活态传承、合理利用、共治共享。
责任主体市、县(区)政府负责保护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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