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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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武政规〔2019〕30号
发布日期 2019-12-20
实施日期 2019-12-20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湖北省武汉市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经研究,现将《武汉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武汉市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0日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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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附件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0.32 M】 下载  |  查看

附件概览

AI版

武汉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概览
核心目标
构建责任明确、赔偿到位、修复有效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力争2020年完成制度体系,深化生态文明改革。
关键内容
1. 适用范围
适用情形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重点生态功能区破坏、连续环境质量下降、重大工程生态破坏等。
排除情形人身财产损害(适用侵权法)、历史遗留无主问题(纳入常规治理)。
2. 赔偿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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