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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政办发[2015]48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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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意见概览
核心目标
通过“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构建自然积存、渗透、净化的城市水系统,实现:
• 短期目标(2017年):各市完成20平方公里试点,迁安市达到国家试点标准。
• 中期目标(2020年):城市建成区20%面积达标,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75%。
• 长期目标(2030年):80%建成区达到海绵城市要求,解决内涝,改善水生态。
重点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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