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 1. 1- 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提出、归口并实施。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起草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宁夏电通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夏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宁夏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检查中心、宁夏标准化研究院、宁夏电梯业协会、宁夏通宇电梯制造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宁夏消防救援总队、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宁夏智诚科创网络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赵燕妮、曾建华、蔡科、刘晓荣、雷聪、李建文、李滨、王建新、张会明、胡小媛、杨宝福、马晓东、张伟、金路、沈红江、王建华、许卫东、张兴玉、张昱婕、孙晓明、唐骏。
本文件规定了电梯应急处置相关单位及人员在电梯应急处置工作过程中,根据各自工作职责所应遵循的工作流程和服务要求,以及电梯应急处置服务体系。 本文件适用于电梯应急处置相关单位应用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开展电梯使用管理、维保、应急救援、安全监管等公共服务活动。 注:电梯应急处置相关单位包括电梯制造商、电梯使用单位、电梯安装(含修理)单位、电梯应急处置中心、救援站点、兜底救援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等。
AI版
此概览由AI大模型生成。对结果是否满意?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