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依据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河北省锅炉压力容器监督检验院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河北省锅炉压力容器监督检验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建中、李强、魏楠、李耀国、张红斌、宋珂、陈奇峰、陈素英、王昱、梁冬磊。
本标准规定了在用工业锅炉节能运行监测指标、锅炉能效限额指标、监测计算及评价办法。 本标准适用于以下条件的工业锅炉: a) 额定压力小于3.8Mpa 的蒸汽锅炉和热水锅炉; b) 有机热载体锅炉。 本标准不适用于余热锅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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