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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古籍保护办法概览(2017年施行)
核心目标
加强古籍保护、研究与利用,遵循"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原则。
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古籍的普查登记、保存修复及使用保护行为(古籍定义为1912年以前的文献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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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内容
1. 管理职责
• 政府统筹:市、辖市(区)政府及管委会领导古籍保护,文化部门具体负责,其他部门(教育、档案等)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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