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提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二司业务管理,政策法规司统筹管理。 本文件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分技术委员会(SAC/TC 288/SC10)技术归口及咨询。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海石油技术检测有限公司、中海油能源发展装备技术有限公司,中石化胜利海上石油工程技术检验有限公司、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中国船级社实业有限公司、天津大港油田宇信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伯莹、童理、刘万超、汪文广、田志新、刘宇、戚文阳、赵德、吴凯强、康恺、陈健飞、高庆民、张海鸥、汪学军、袁东野、陈刚、霍理学。 本文件为首次发布。
本文件规定了海洋石油专业设备检测检验总体要求及专业设备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要求、检测检验报告,档案管理等方面的通用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海洋石油固定台、单点系泊、浮式生产储油装置、雕刻海陆岸、人工岛、陆岸终端等生产设施的专业设备以及钻(修)并平台(船)的钻井和修井设备的检测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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