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继承优秀历史文化遗产,延续城市文脉,持续提升城市文化软实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国务院《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和《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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