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豁免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办理的建设项目名录(2020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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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粤环函〔2020〕108号
发布日期 2020-04-07
实施日期 2020-04-15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广东省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地级以上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我省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办函〔2020〕44号)有关要求,我厅制定了《广东省豁免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办理的建设项目名录(2020年版)》,现予印发。纳入本名录的建设项目,无需办理环评手续。
本名录由省生态环境厅负责解释,并适时修订。
本名录自2020年4月15日起施行。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4月7日

适用范围

暂无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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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豁免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办理的建设项目名录(2020年版)》是一份列出了在广东省内,根据相关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规定,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办理的建设项目的文件。以下是对该文件内容的分析:
1. 目的和适用范围该名录旨在简化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对于某些对环境影响较小的建设项目,豁免其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以提高行政效率。
2. 行业分类名录按照不同的行业类别进行分类,包括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酒、饮料制造业、纺织业和纺织服装、服饰业等,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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