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固体废物环境信息化应用管理规定(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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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闵环保固体[2021]25号
发布日期 2021-11-22
实施日期 2021-11-22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福建省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
现将《福建省固体废物环境信息化应用管理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11月22日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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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附件
福建省固体废物环境信息化应用管理规定(试行).pdf 【9.64 M】 下载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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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福建省固体废物环境信息化应用管理规定概览
1. 文件目的
规范福建省固体废物环境信息化监管系统(省固废系统)应用
提升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2. 核心内容
省固废系统作为生态云平台子系统,实现全省固废(危废)全过程监控
基本原则全程管控、全省统筹、分级分类、亲清服务
鼓励企业自建信息化平台与省系统对接
3. 职责分工
省级系统培训、账户管理、跨省转移协调、数据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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