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安徽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安徽省排污权储备和出让管理办法》《安徽省排污权交易规则》《安徽省排污权租赁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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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皖环发[2026]3号
发布日期 2026-02-14
实施日期 2026-03-16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安徽省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市生态环境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合肥市地方金融管理局,人行各市分行:
现将《安徽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安徽省排污权储备和出让管理办法》《安徽省排污权交易规则》《安徽省排污权租赁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
1.安徽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
2.安徽省排污权储备和出让管理办法
3.安徽省排污权交易规则
4.安徽省排污权租赁管理办法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安徽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安徽省分行
2026年2月14日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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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预览
原文附件
关于印发《安徽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安徽省排污权储备和出让管理办法》《安徽省排污权交易规则》《安徽省排污权租赁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0.20 M】 下载  |  查看
附件1. 安徽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pdf 【0.27 M】 下载  |  查看
附件2. 安徽省排污权储备和出让管理办法.pdf 【0.26 M】 下载  |  查看
附件3. 安徽省排污权交易规则.pdf 【0.52 M】 下载  |  查看
附件4. 安徽省排污权租赁管理办法.pdf 【0.24 M】 下载  |  查看

附件概览

AI版

概览
这是一份由安徽省生态环境厅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的官方通知,旨在印发四项关于排污权管理的具体办法和规则。主要内容如下:
核心文件通知附带了四项具体管理办法,包括《安徽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安徽省排污权储备和出让管理办法》《安徽省排污权交易规则》《安徽省排污权租赁管理办法》。
目标对象通知面向安徽省各市的相关政府部门,如生态环境局、发展改革委等,要求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目的通过规范排污权的有偿使用、交易、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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