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专家: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关于加强危险废物鉴别工作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1〕419号)等文件要求,规范建设用地污染土壤、工业废水处理污泥危险特性鉴别和技术审查工作,广东省危险废物鉴别专家委员会组织制定了《广东省污染土壤危险特性鉴别报告技术审查要点(试行)》、《广东省工业废水处理污泥危险特性鉴别报告技术审查要点(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参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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