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19年全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吉 建标[2019]1号)要求,编制组会同有关单位,依据国家相关标准,结合我省具体情况,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总则; 2术语和符号; 3基本规定; 4可行性研究勘察; 5初步勘察; 6,详细勘察; 7勘察方法与手段; 8岩土工程分析与评价; 9岩土工程成果报告; 10现场检验与验证。 本标准由吉林省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由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标准主编单位: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城建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参编单位: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吉林省建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长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吉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 吉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中铁现代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中水东北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吉林建筑大学 中交铁道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中铁北方吉林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中铁四局集团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中铁十局集团城轨有限公司 中建三局城建有限公司 长春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1.0.1为 规范城市轨道交通岩土工程勘察工作,做到科学性、安全性、有效性、先进性,确保工程质量、控制风险和保护环境,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的岩土工程勘察。 1.0.3城市轨道交通岩土工程勘察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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