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领域信用修复管理工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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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标准导则-地方标准
文件编号 DB1400/T3-2023
发布日期 2023-08-11
实施日期 2023-11-11
适用区域 山西省朔州市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 1 -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一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朔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朔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朔州市朔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员:高宇、刘云雁、高立新、李壁、高源、蔚恒瑞、贾一英、桑飞。

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市场监管领域具有行政监督管理检查职责的各相关部门(以下简称“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对经营主体开展的信用信息修复工作。
本文件确立了市场监管领域政府部门开展信用修复的术语和定义、原则和适用范围、信用修复内容、应急状态信用修复、信用修复方式、信用修复撤销、信用修复协同联动等内容。

原文附件
DB1406_T 3-2023 市场监管领域信用修复管理工作规范.pdf 【0.62 M】 下载  |  查看

附件概览

AI版

朔州市市场监管领域信用修复管理工作规范概览
标准编号:DB 1400/T 3•2023
发布单位:朔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适用范围:市场监管领域政府部门对经营主体开展的信用信息修复工作。
核心内容
1. 术语定义
信用修复经营主体纠正失信行为后,申请移除失信信息的过程。
失信信息包括经营异常名录、严重失信名单、行政处罚公示信息等。
2. 修复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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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录B(标准的附录)信用修复申请受理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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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录D(标准的附录)信用惨复协助函.
  • 附录E(标准的附录)撤销信用修复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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