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大理白族自治州渔业工作站提出。 本文件由大理白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归口。
本文件规定了稻渔生态种养的术语和定义、产地环境条件、田间工程、水稻生产管理、鱼生产管理等。 本文件适用于大理州适宜开展稻田养鱼的水稻种植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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