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规范印制电路板废水治理工程建设、控制印制电路板厂废水污染,改善环境质量,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电子信息产业可持续发展和印制电路板废水治理技术进步,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由广东省环境保护局提出。
本规范为首次发布。
本规范由广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组织起草工作。
本规范由广东新大禹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主编起草,华南理工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参与起草。
主要起草人:黑国翔 王刚 林国宁 区尧万 陈国辉 麦建波 胡勇有。
本规范自2009年09月01日起实施。
本规范由广东省环境保护局解释。
本规范适用于印制电路板生产过程所产生的废水治理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及安装、调试、验收和运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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