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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一类水污染物排放企业监管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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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加强一类水污染物排放企业监管通知概览
核心目标:强化对一类水污染物(重金属等)排放企业的监管,保障水环境安全。
重点措施:
1. 源头管控
• 对超标污水处理厂实施区域限批(新建/扩建项目暂停审批)。
• 2018年底前完成排污许可证核发,从严控制排放量。
• 优先淘汰违规排放企业。
2. 严格标准
• 新建/改扩建企业即时执行行业特别排放限值或上海地标A级标准;现有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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