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回族自治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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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
发布日期 2019-09-20
实施日期 2019-11-01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为了保护和改善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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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附件
昌吉回族自治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pdf 【0.43 M】 下载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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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昌吉回族自治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概览
核心目标:保护和改善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防治污染,保障公众健康,促进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
关键内容
1. 适用范围
适用于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及监管活动
2. 基本原则
环保优先、预防为主,政府主导、企业施治、公众参与,综合治理、损害担责。
3. 职责分工
开发区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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