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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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忻环发[2021]34号
发布日期 2021-07-07
实施日期 2021-07-07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山西省忻州市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分局、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
为鼓励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依法惩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切实保障生态环境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实施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的指导意见》(环办执法〔2020〕8 号)和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晋环执法〔2020〕67 号),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生态环境局和市财政局制定了《忻州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适用范围

暂无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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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附件
关于印发《忻州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0.75 M】 下载  |  查看

附件概览

AI版

忻州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概览
文件名称
《忻州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
核心目的
鼓励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监督,依法惩处环境违法行为,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生态环境部及山西省生态环境厅相关文件
举报方式
1. 电话12369环保热线、12345政务热线
2. 网络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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