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生猪规模养殖环评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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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其他部门规范性文件
文件编号 环办环评函[2019]872号
发布日期 2019-11-29
实施日期 2019-11-29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全国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 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 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做好生猪养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以下 简称生猪养殖项目环评〉服务,促进生猪生产加快恢复,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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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办环评[2019]87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生猪规模养殖环评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pdf 【2.09 M】 下载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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