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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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标准导则-地方标准
文件编号 DB13/T5474-2021
发布日期 2021-12-13
实施日期 2022-01-13
适用区域 河北省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 -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 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
本文件起草单位:河北省标准化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琥峰、刘东江、于潇、邢轩业、李会、尚晓帆、董世涛、陈敏、陈聪、郭苗苗、谷志远。

适用范围

本文件明确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的职责分工、抽查结果移送、结果的处理、整改和复查、约谈制度、质量分析会、信息发布、跟踪监管、工作档案、监督和考核。
本文件适用于国家、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开展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以及外省市场监管部门移交的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开展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可参照执行。
本文件不适用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医疗器械类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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