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生态环境局,两江新区分局,重庆高新区生态环境局,万盛经开区环保局: 按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生猪规模养殖环评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9〕872号)相关要求,为指导各区县做好生猪养殖项目环评服务,促进生猪生产加快恢复,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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