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惠州市能源和重点项目局,有关电力企业,有关行业协会: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部署,按照《新型储能项目管理规范(暂行)》(国能发科技规〔2021〕47号)、《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加强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管理的通知》(国能综通安全〔2022〕37号)、《广东省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粤府办〔2023〕4号)、《广东省促进新型储能电站发展若干措施》(粤发改能源函〔2023〕684号)和《广东省独立储能电站建设规划布局指引》(粤能电力〔2023〕36号)等有关要求,加强我省新型储能项目规范管理,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暂无相关说明
AI版
此概览由AI大模型生成。对结果是否满意?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