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 1. 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提出。 本文件由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寺巷街道办事处、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泰州市标准化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孙静、卢斌、谢征征、陈海燕、喻海峰、傅朝阳、陈小俊、吴薇、郭健、李海鹏、张婧娴、王友成。
本文件规定了乡镇(街道)食品安全工作的术语和定义、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工作机制、工作保障、宣传教育、工作档案和监督评价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指导泰州市乡镇(街道)开展食品安全日常管理的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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