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 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附录A、附录B、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附录D、附录E、附录F、附录G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衢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衢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衢江区分局、衢州市特种设备检验中心、衢州市标准化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斌、邹剑铭、李斌、吴毅华、叶剑刚、赵烨、赵明、王迎春、温剑秋、昌盛、范卫兵、周宇、孙浩军、张邦华。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规定了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的术语和定义、要求及评价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及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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