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定、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2006]136号)的要求,由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 在编制过程中,本规范编制组认真总结经验,广泛地调查研究,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经广泛地征求意见和多次讨论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16章和7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和符号,路径选择,气象条件,导线和地线,绝缘子和金具,绝缘配合、防雷和接地,导线布置,杆塔型式,杆塔荷载及材料,杆塔结构,基础,对地距离及交叉跨越,环境保护,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附属设施等。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负责日常管理,由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公司、华东电力设计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公司(地址:北京安德路65号,邮政编码:100120)和华东电力设计院(地址:上海市武宁路409号,邮政编码:200063), 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适用于交流 110kV~750kV 架空输电线路的设计,其中交流 110kV~750kV 适用于单回、同塔双回及同塔多回输电线路设计,交流 750kV 适用于单回输电线路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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