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相关部门,市文明办,驻葫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按照《辽宁省噪声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23—2025年)》,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葫芦岛市噪声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23—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 葫芦岛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葫芦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葫芦岛市教育局 葫芦岛市科学技术局 葫芦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葫芦岛市公安局 葫芦岛市民政局 葫芦岛市自然资源局 葫芦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葫芦岛市交通运输局 葫芦岛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葫芦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葫芦岛海事局 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大连货运中心葫芦岛营业室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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