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主管部门(污泥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监督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及资源化利用情况,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制定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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