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贵州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贵州省第三人民医院。 本标准参与起草单位: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贵州省计量测试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黎东霞、任早亮、陈可风、袁培川、朱映涛、张箭、杨梅、李俊、刘继中、王国龙。
本规范规定了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的术语和定义、总则、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检查报告、职业健康检查档案管理的基本原则和技术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贵州省辖区内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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