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编制组根据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对沈阳市区岩土工程勘察地层层序划分理论、原则和方法等进行了广泛调查研究,充分收集沈阳市区域地质资料、工程勘察报告和相关研究成果,借鉴天津、.上海、 石家庄、济南、青岛等地相关经验,依据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结合沈阳市实际编制而成。 本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地形地貌、区域地质、标准地层及其层序等。 本标准由沈阳市城乡建设局提出并归口,同时负责标准的宜传贯彻、监督实施等工作; .由沈阳市勘察测绘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标准主编单位:沈阳市勘察测绘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编单位:辽宁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冶沈勘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辽宁有色勘察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沈阳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咨询中心 沈阳建筑大学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 大连交通大学 沈阳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辽宁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沈阳铁道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张捷 刘升传(以下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会敏 王家伟 毛兵 邢玉东 朱光宇 刘欣 刘德祥 孙鑫 孙喜峰 苏艳军 李云飞 吴威 辛利伍 张恒兵 张海东 张维正 姜闯 敦力民 解磊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王家东( 以下按姓氏笔画排序) 于明旭 王磊 王希友 孙晓东 徐贵娃 滕寿仁 本标准发布实施后,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问题和意见建议,均可通过来电、来函等方式进行反馈,我们将及时答复并认真处理,根据实施情况依法进行评估及复审。 标准归口部门联系电话: 024-22722492;联系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总站路115号 标准起草单位联系电话: 024-83180357; 联系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三好街1号
1.0.1为统一沈阳市区岩土工程勘察地层层序划分。提高岩土工程勘察质量,促进智慧城市地质数据标准化、信息化和成果共享,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沈阳市区工程建设岩土工程勘察及城市规划等工作,适用范围包括沈河区、和平区、皇姑区、大东区、铁西区、于洪区、苏家屯区、浑南区和沈北新区。 1.0.3 市区岩土工程勘察地层层序划分除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标惟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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