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格式按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DB36/T 615.1—2017《地质勘查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 导则》,本标准与DB36/T615.1—2017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名称修改为地质勘查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 第1部分:导则; ——增加了标准的引用文件; ——增加了“管理者代表”和“不符合”的术语条款; ——补充并完善了事件、危险源、职业病等术语定义; ——将 “实施原则”替换为“安全标准化建设原则”,并补充、完善了安全标准化建设原则的内容; ——调整、简化了安全标准化建设内容,将原标准14个要素调整为12个; ——将 “评定原则”替换为“安全标准化等级评定”; ——补充、完善了安全标准化等级评定条款; ——将5个评定等级调整为3个等级; ——删除了 “监督管理”的相关内容; ——将 “组织制度保障”和“教育与培训”合并为“组织保障与教育培训”; ——将 “职业卫生管理”调整为“职业健康管理”,提出了建立健康监护制度的要求; ——增加了机台、坑口(班组)安全标准化创建、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隐患排查的内容; ——将 “生产工艺系统安全管理”与“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合并为“生产工艺系统与设备设施管理”; ——调整、细化了“生产工艺系统与设备设施管理”内容; ——将原标准“5.9安全检查”调整为“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并补充、完善了其中部分条款内容(见5.9.1、5.9.2); ——在 “应急管理”应关注的重点中增加了“滑坡、坍塌”的内容; ——大部分条款从文字和内容上进行了简化。 本标准由江西省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JXTC018)提出。 本标准由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江西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江西省地质调查研究院、江西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912大队、江西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915地质大队。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易志豪、黄修保、周小彬、欧阳安源、韩毅昌、刘陵洪、夏中智、连绍平、周显彤、王涛、陈意文、段强、朱昱。 本标准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DB36/ 615.1—2011,DB36/T 615.1—2017。
本标准规定了地质勘查单位安全标准化体系的创建原则、核心内容以及创建过程。 本标准适用于江西省境内采用钻(坑)探工程方法或手段对金属非金属矿产资源进行勘查作业的地质勘查单位(以下简称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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