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提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一司业务管理、政策法规司统筹管理。 本文件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化学品安全分技术委员会(SAC/TC 288/SC 3)技术归口及咨询。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中国寰球工程有限公司、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炼油化工和新材料分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石化广州工程有限公司、中石化安全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安全环保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兰州石化公司、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如君、于国鹏、舒小芹、赵晓静、杨国梁、李少鹏、韩钧、王占宇、多英全、黄兰、吴吴、褚云、张旭旭、蒋军成、王玮玺、绪军、戴琴荣、吕强、元少昀、李成凯、宗立达、张力、张悦、郑学鹏、曾小军杨锋王春领、赵栓柱、刘博、王学岐、王振坤、刘永强、郎需庆、杨新和、李文堂、葛保锋、陈红捷、赵凌智、宋斌、庞东、吴惠萍、郑建华、周宁、万收兰苏苗、王文众、曹颖、洪洋、武铜柱、何龙辉、蔡明锋、王学军、牛来平、娄仁杰、王睿博、王金良。 本文件为首次发布。
本文件规定了化工企业厂区内液化烃储罐区总体要求、规划布局与总图布置、设计、关键设备及材料采购、施工质量管理、试车投用、运行管理、检维修管理、应急管理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化工企业(包括石油化工、煤化工、精细化工等)厂区内新建、扩建或改建液化烃储罐区及在役液化烃储罐区的安全管理。 本文件不适用于液化天然气接收站、天然气液化工厂、地下水封石洞液化烃储存区、油气田及净化处理厂液化烃储罐区、煤层气制LNG储罐区、港口液化烃储罐区、以及城镇燃气供应站、LPG/LNG加气站等液化烃储存区的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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