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是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1年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鲁建标字(2021) 19号)的要求,编制组经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山东地区工程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内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内容是: 1.总则; 2.术语: 3.基本规定: 4.勘察纲要; 5.原始记录,6.初步 勘察阶段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7.详细勘察阶段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8.特殊场地的岩土工程条件、评价与结论建议; 9.图表。 本标准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山东建勘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山东建勘集团有限公司标准编制组(地址:济南市无影山西路686号,邮编250031,联系电话: 0531-85064458,电子邮箱: kcyytgs@163.com)c. 本标准主编单位:山东建勘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设协勘察设计审查咨询中心 本标准参编单位:山东电力工程咨询院有限公司 山东正元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济南市勘察测绘研究院 山东省地矿工程勘察院 中石化石油工程所设计有限公司 济南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中建联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济南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张全立 叶胜林 马连仲 张洪岗 肖代胜 高力心 王基文 张利生 陈圣仟 黄薛 徐帅陵 林祥峰 赵庆亮 刘俊岩 秦永军 乔社 杨庆义 孙代聚 冯小冬 牟晓东 仝霄金 雷炳霄 徐玉臻 武登辉 徐云龙 陈富国 史晨晓 孙旭 曲萍 李丙春 苏玉玺 孟庆华 孙久长 王玉山 孟凡运 王宇平 谷仓勇 明世丰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王笃礼 孙剑平 张维汇 闫强刚 黄旭 高喜政 刘正银 卜发东 李新建
1.0.1为确保房 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岩土工程勘察文件质量,保障工程安全,提高工程投资效益,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中的岩 土工程勘察文件包括勘察纲要、原始记录、勘察报告及相关专题报告。 1.0.3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初步勘察阶段和详细勘察阶段的岩土工程勘察文件编制。其他勘察阶段的工程勘察文件编制可参照执行。 1.0.4岩土工程勘察文件编制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及山东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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