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提出。 本文件由内蒙古自治区水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M/TC 21)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水利事业发展中心、内蒙古自治区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水利局、赤峰市水利局、兴安盟水利局。
本文件规定了河流、湖泊编码原则、编码方法和代码内容,以及部分河流湖泊代码。 本文件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境内河流、湖泊信息的存储、查询与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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