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北京市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等事项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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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
发布日期 2021-07-30
实施日期 2021-09-01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北京市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三条第二款、第七条第二款的授权,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对北京市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等事项的决定如下: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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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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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北京契税政策调整概览(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核心内容:
1. 统一税率
北京市契税适用税率定为3%
2. 免征情形
因政府征收/征用重新获得房产,且成交价≤补偿金额部分
因不可抗力失去住房后重新购房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授权条款制定
生效时间
2021年9月1日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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