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县人民政府关于严禁焚烧秸秆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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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第2号
发布日期 2021-05-26
实施日期 2021-05-26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河南省省直辖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为有效保护环境,防止焚烧农作物秸秆造成大气污染,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特通告如下: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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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附件
滑县人民政府关于严禁焚烧秸秆的通告.pdf 【0.15 M】 下载  |  查看

附件概览

AI版

滑县人民政府关于严禁焚烧秸秆的通告概览
核心目的
保护环境,防止因焚烧秸秆造成大气污染
保障公共安全与群众健康
主要规定
1. 全面禁烧
全县范围内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焚烧农作物秸秆
2. 责任分工
属地管理,乡镇(街道)负责辖区禁烧及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3. 综合利用措施
推广秸秆还田、机械粉碎、打捆、沤肥、沼气等技术,减少焚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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