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保护环境,防止焚烧农作物秸秆造成大气污染,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特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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