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2)
发布日期
2022-07-29
实施日期
2022-10-01
起草单位
无
适用区域
安徽省蚌埠市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为了规范和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防止疾病传播和环境污染,保障公众健康,维护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原文附件
蚌埠市医疗废物管理条例.pdf
【0.49 M】
下载
|
查看
猜你喜欢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 GB18483-2001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 HJ2.3-2018
-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466-2005
- 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535-2009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