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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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博州政办规[2021]9号
发布日期 2021-12-29
实施日期 2021-12-29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县市人民政府,各综保区、景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已经自治州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12月29日

适用范围

暂无相关说明

文件预览
原文附件
政办规9号 印发《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 .pdf 【1.18 M】 下载  |  查看

附件概览

AI版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概览
核心内容
1. 目的
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减少污染危害,保护公众健康。
2. 适用范围
博州行政区域内的重污染天气预警、控制及应急响应。
3. 预警分级
黄色预警AQI日均值>200持续48小时,或SO₂浓度>500μg/m³。
橙色预警AQI日均值>200持续72小时,或SO₂浓度>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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