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各综保区、景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已经自治州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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