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常州市城市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常州市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赵志萍、王炳伟、周姣、蒋媛媛、钱超、张云霞、吴明、张健、祝利民。
本文件规定了生活垃圾分类目录和分类标志。 本文件适用于常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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