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农业部水泥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浙江桐星水泥股份公司、浙江红狮水泥股份公司、浙江长兴水泥有限公司、浙江宏途建材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沈卫中、侯爱武、王利森。
本标准规定了建材产品生产中工业废渣掺加量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水泥、砖瓦等烧结建材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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