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淄博市水利局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水利部水资源管理中心、淄博市水资源管理办公室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武建国、刘磊、孙淑云、郑俊峰、王铖、李烃、隋书豪
本标准规定了水泥产品用水定额的术语和定义、计算方法及用水量定额等。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改扩建、新建水泥企业在设计、生产水泥过程中用水量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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