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山东省2023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工作方案的通知》(鲁环字〔2023〕53号)要求,我市完成2023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工作,动态更新成果已经生态环境部审核通过并予备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济宁市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图(2023年) 2.济宁市环境管控单元汇总表(2023年) 3.济宁市市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3年) 4.济宁市各县(市、区)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3年) 济宁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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