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甘肃矿区办事处,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 现将《甘肃省行业用水定额(2023版)》印发给你们,自2023年3月1日起实行,请认真贯彻落实。2017年6月21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印发的《甘肃省行业用水定额(2017版)》(甘政发【2017】45号)同时废止。 《甘肃省行业用水定额(2023版)》是指导我省各行业开展节水工作的重要依据,是广泛应用于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计划用水、节水评价、节水载体创建和超定额(计划)用水累进加价等各项管水控水的新量化标尺。各级政府及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节水监督检查,完善用节水统计制度,严格计划用水管理,定期开展取用水考核与用水审计。各取用水单位要严格执行本定额,完善节水管理制度,及时按规定开展水平衡测试,加大节水技术改造力度,实现科学用水,提高用水效率。 甘肃省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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