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在两江新区开展综合产业园区优化环评分类管理试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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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渝环函[2025]189号
发布日期 2025-03-11
实施日期 2025-03-11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重庆市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市生态环境局两江新区分局,重庆两江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有关决策部署,持续深化环境影响评价改革,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环境影响评价改革的通知》(环环评〔2024〕65号)有关要求,我局制订的《重庆市优化环评分类管理园区试点实施方案(综合产业园区)》已经生态环境部同意,现印发你们执行,请你们结合试点要求抓好贯彻落实。试点工作自本文印发之日起启动。
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处联系人:冯永超;联系电话:88920779;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联系人:梁志蓉;联系电话:89136233。
附件:重庆市优化环评分类管理园区试点实施方案(综合产业园区)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3月11日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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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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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重庆市优化环评分类管理园区试点实施方案(综合产业园区)概览
1. 背景与目标
目的深化环境影响评价(环评)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探索取消部分项目环评报告表要求,强化排污许可与环境准入管理衔接。
试点范围重庆两江新区龙盛新城产业园区(178平方公里)。
试点行业汽车制造业、装备制造业中16类原需编制环评报告表的项目(如汽车零部件制造、铁路设备制造等)。
2. 核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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